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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(3/3)

同样的事。

大家都说“个不合”在分手的时候。

我想,我们很难不在任何情树上找到那只叫不合的虫,每一棵树上都有,只是有的,有的瘦。它们基本上是无害的,必须依靠其他虫的帮助,才能放胆大吃。然后,一阵雨后冒来的情幼苗渐被蚀光。有时,这一群虫合作无间,也会激烈得让长了几十年的大树,在短短的时间内凋亡。

小心,会被蚀光。没有一棵树对虫有免疫力。

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

在心中如果有“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”的偏执狂与占有,越想要获得的永久保证书,只会越走越偏离。

我第一次听见朋友用“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”来形容某人谈恋的心态时,心里有个放了很久的谜题忽然之间揭晓了。对,就是它。

我一直很疑惑,为什么有些恋越谈越是伤害,为什么有些人宁愿把恋谈到狼狈不堪,也不愿于脆脆有个善终,有些人甚至还对自己已经不的人百般纠缠。原来就是这个心态在作祟,它存在人们的心中,完全不肯把正脸往“理”这一方面转过来。

所谓理,我为它下的注脚是:愿意面对问题,而且愿意采行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人生问题。理追求的是人生的豁然开朗,而不愿受困于漫漫长夜。

我常对某些人的情问题疑惑,是因为,我本没有这样的想法,所以无法站在死缠烂打的人的立场上。

一个写作者,在面对一个自己非常喜,也许也相当彩,但会令文章模糊焦或不知所云的想法或事件,必须学会去芜存菁,不能把它“掰’来。这也影响到我面对人生问题和情问题的态度——如果这个人、这件事、这段情抢救无益,所有的问题与结果已经清晰可见,那么我宁愿祝他幸福,必须放手,一拍两散,不能作茧自缚。对于“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”的想法,我确实有难以理解。

分手时就该分手

这使我想到,从前有一次到了朋友办公室,一位当工读生的大学在校生把她的情困扰告诉我,我本无法人情况——一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么的心情。她说,她有个优秀的旧男友,是台大的学生,对她很好,但她觉得他很无趣,于是她又认识了一位也是很优秀的国大学生,这人对她似乎也是很死忠。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学生分手了,可以好好投人新恋情,没想到,有人告诉她那个台大学生在离开她的一个月内上找到一个漂亮女友,使她心情陷谷底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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