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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mdash;mdash(4/10)

看到了王睿思皱的眉,我却只是眨了眨,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和我同样打扮,邝逸如却换回了自己本来的长衫,不奢华,却也和质朴挂不上边。

于是,我决定分两组走,他们四个依旧坐车,而我们三人改为步行。

并不是我走路,不过比较起那颠簸的车来,我宁可走路,而且重要的是,到下一站平定州,即便是步行,也不过是半日的路。

对于我的决定,王睿思没说什么,我们必须要有代步工,因为文芝和文兰都裹着小小的脚,没有车,这本寸步难行。我很庆幸当年自己的持,而父皇同意时说的话也让我到很幸福,他说:“朕的宁儿是大明最尊贵的公主,不缠足又有谁人敢挑剔。”于是今天,我可以幸福的大步走路。

邝逸如却明显的了忧虑的神情,车和步行很难保持步调一致,外一彼此间的这段距离造成了什么危险的存在或发生该怎么办?他的睛在问我,而我嬉笑的拍了拍腰间,我惯用的暗剑,此时都安静的呆在那里,有他们在,就有了保障不是吗?

自然,在我的持下,我们终于照我选定的方式,开始向平定州发。

在此前,任谁人也不曾想过,在平定州,等待我们的,是什么。

[正文:十三章]

我和王、徐两人到达平定州时,已经是黄昏时分了,倒不是指路的人有心为难,实在是他说的是普通人半天可以走到,这普通人显然不是指我们这三个四不勤、五谷不分的米虫了。

觉上,好像一辈也没走过这么长的路,其实当他们四个坐的车从我们的视野内消失的时候起,我就已经有些后悔了,不过路是自己要走的,还能说什么,只是苦了徐文彬和王简芷,虽然没说什么,不过我猜他们也一定如我一般,在脚上磨起了几个大泡。

照事先约定的信号,我们很快找到了王睿思和邝逸如几人落脚的客栈,这几个人都是一华服,住的,自然也是当地最大最舒服的客栈。

既然是最大最舒服的客栈,自然,当我们三人被小二挡在门外时,也并没有觉得意外。

拉住有些光火的简芷,我们在附近找了个小很多的客店安顿了下来,换过净衣衫后,我叫文彬去告诉逸如几人,我们落脚的地方,叫他们不用担心。

然后才叫上简芷,准备去这里最有名的同贺居吃上一顿,安一下啃了一天粮的胃。

门前,我已经洗去了脸上黑黑的保护,换上了一普通的长衫,一个秀士打扮,之所以如此,实在是因为我真的很饿,不想再被人赶来赶去。不过显然,这长衫,到了平定州这间最有名气的同贺居,也是不够看的。于是,我再次被小二挡在了门外。

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吧,对于这势力的小人,何况我的脾气从来就称不上好。于是我故意不看小二,一边对店里张望,一边对简芷说:“咦!好奇怪呀,这家店的老板可真有趣,怎么好好的小二不请,却栓了只狗在门,吓唬客人?”

简芷一愣,还未及开,店小二已先自急了,上前一步一边挽袖一边大声说:“喂,那里来的穷酸,敢说爷爷我是狗?”

“敢说什么?”我一副听不清的样“劳驾你再说一次,我没听清楚?”

“爷爷我是狗!”小二大吼一声。

“原来真的是狗在看门。”我转对简芷说,却见到他已经恍然且憋笑憋的脸都红了。自然,坐在店门附近的客人也都忍不住“轰”的笑开了。

“臭穷酸,你找打!”小二经不住我的奚落,挽起袖就扑了过来,早知饭还没吃上就要先上演全武行的戏码,我刚刚就应该在门前,把剩下那个馒吃了,这样打得会痛快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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