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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4章离奇(3/3)

长模仿别人的字迹,但他写的字不可能会摆在燕恪的案

所以这就是燕恪的特长,如同燕九少爷的过目不忘,如同崔晞的妙手巧技,这是他们独特的天赋,虽然令人瞠目,但并不离奇。

恪的确对“字”有着异于常人的和了解,他可以凭字迹判断一个人的年纪、别、格、特征,甚至家环境和人生经历,并借此破获过不少的案件,譬如燕七才刚锦绣时发生的那件校医被杀案,再譬如郑显仁用字条陷害她和萧宸那次他所的判断。

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?

“我把藏起来的那张字帖拿回去请家祖鉴别,”闵雪薇这样“家祖给的结论是:毫无瑕疵。即是说模仿原迹的这幅伪作,就算拿到原迹主人的面前,也无法被分辨来,这张字,就同原主写的一样,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丝的区别。

“家祖对此亦颇惊奇,于是某日携我亲自登门拜访,先前家祖以为有此能耐者应为静虚先生,见了面询问之下方知不是,这才知晓写这字的人原来是燕大人。

“待静虚先生引了家祖与我寻去后园那轩馆时,恰好燕大人正在,只是似才刚喝了酒,浑的酒气,家祖表明来意,请燕大人当场赐一幅现写的欧献字帖,燕大人并未推辞,果然磨墨蘸笔,我与家祖便立于案边观

“而就在他落笔写字的时候,我无意中看见了堆在他案的那摞练字的纸笺,置于最上面的那一张,字迹娟秀,明显是个女的字,再看墨迹,透着气,显见在我与家祖到来之前,他正在仿习这女的字。

“模仿别人的字并不奇怪,但令我无比惊讶的是,这女的字,我很熟悉,因为我与她时常通信,在信里讨论诗词歌赋,她是锦绣书院诗社的成员,也是京中官眷闺秀圈自建诗社的成员,我亦是成员之一,因而与她常就诗书方面互通书信。

“她的字充其量只能称为娟秀,放在闺秀圈里甚至算不得上乘,所以我极其不明白,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拿来模仿,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得到。

“之后发生了一件事,虽然令我惊讶,却并未多想,直到某一日再度见到燕大人,他的态度令我不禁疑窦丛生。

“那件事,便是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六,与我时常通信的这个女,在千叶寺中谋杀了同为诗社的一名成员,这个女,叫李桃满。

“之后在御岛的紫仙馆,我再一次见到了燕大人,从他看向我的目光中,我察觉到了他里的‘陌生’,我不相信他这样的人会如此之差,自上一次面对面谈甚至还不足七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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