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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(4/7)

;了?”

娜只顾开心地笑。“太好吃了,格拉斯,我想留儿以后吃。”她起来,轻快地绕过桌,在每张睑上声地亲了一下。“我你们,你们每一个人。”

娜,”布里娜朝奔屋外的女儿喊了一声“你去哪儿?”

“去海滩散步。在海滩上好好地走走。”

格拉斯煞有介事地看了看他的放大镜“这孩举止古怪。”他宣布说。因为饭快吃完了,他抄起帽在了上。“你们说呢?”

纳什觉有古怪。也许这跟他两天没睡有关。飞机、火车、租车和通车,大约二十小时的持续旅行造成了他现在这的朦胧状态。不过,他总算设法从西海岸赶到东海岸,搭上纽约的一趟航班,并且在跨越大西洋时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。然后从都柏林坐火车南下,接着又费尽九二虎之力找一辆他可以买、可以租或可以偷的汽车,走完沃特福德和唐纳凡城堡之间颠簸不平的最后几哩路。

他知,在路上必须靠正确的一侧驾驶。或者,索就逆向行驶。不过他也怀疑,靠哪一侧开车到底有什么关系。那条压满车辙、到是沟沟坎坎的土路很难被认为是一条真正的路。

了相当于一千二百金的钱到手的那辆汽车——没人能说尔兰人讨价还价不够明——每颠簸一下似乎都会立即散架。他已经不再为消声不能工作而有任何顾忌,汽车的噪音足以吵醒沉睡的死者。

他心急如焚,并非因为耸的峭和郁郁葱葱的大地没有风格和魅力,而是因为他担心,等他摇摇晃晃地翻过最后一座小山时,手里会只剩下方向盘。

西边的山就是鬼见愁。他猜得来,因为把汽车卖给他的那个狡猾的没少向他要指路钱。西边是那座山,东边是圣乔治海峡,下午茶以前你就能到唐纳凡家的城堡。

纳什已经在想,下午茶前,他会发现自己葬在沼泽地里。

“如果我活着,”纳什唠叨着说“如果我活着找到她,我一定杀了她。一地,”他滋滋地说“让她知我是认真的。”

然后再把她带到某个又昏暗又安静的地方,跟她一个星期的。然后睡一个星期的觉,睡醒后再从来过。

如果,他提醒自己,他还活着。

汽车僻啪响,上蹿下,震得他骨发酥。纳什咬着牙,又骂又哄又是威胁,结结的汽车终于被他惹翻。他的嘴张得老大,猛踩了一脚刹车。这个动作减弱了下降速度。汽车冲下山时,他没闻到橡胶燃烧的气味,也没看到烟正从引擎盖里往外冒。

他的里只有那座城堡。

尽管听说过城堡的名字,他并没想到真会看到什么城堡。但那的确是一座真正的城堡,地立在悬崖之上,面对狂骜不羁的大海。灰的石光下闪闪发亮,一片片石英和云母更是熠熠生辉。塔楼犹如长矛直刺青天,端飘着一面白旗。纳什看着五角形的旗,不禁心生敬畏和惊叹之情。

他眨了眨,城堡仍在那里,充满了梦幻彩,和他在一电影里塑造的景象一样。假如有一个骑士策冲过吊桥——天啊,那儿真有一座吊桥——纳什也会毫不奇怪。

他大笑起来,开心的程度不亚于吃惊。他鲁莽地踩了一脚油门,方向盘已经不能打转,汽车笔直地驶一个沟里。

纳什一边骂着他知的所有脏话,一边从汽车的残骸里向外爬,然后回踢了一脚,睁睁地看着锈迹斑斑的挡泥板散了架。

他眯看了看太,心想整个旅程大约还需加上整整三英里的步行。他无可奈何,只好从后座里拖呢旅行袋,脚走了起来。

当他看到那匹白在桥上飞驰而过时,他不得不迫自己判断,那是他的幻觉,还是现实。骑人虽然没穿盔甲,外表却十分引人注目——壮,银灰的长发似波狼般起伏。一支鹰牢牢地勾在骑人左臂的上,纳什看了也不觉得奇怪。

修朝那个蹒跚的行者看了一,摇了摇。“可怜。唉,尤利西斯,真可怜。连给你来一顿像样的饭都不。”那只鹰只是眨了眨,以示赞同。

修第一看到的是一个发蓬、胡茬、神恍惚的男。脑门上起了一个包,上的鲜血一直到太

既然看见了那个傻瓜把车开沟里,荣誉使他不能坐视不救。他拉住缰绳,让坐骑停下,居临下地打量纳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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